征收范围的确定时间
从征收补偿条例的内容来看,“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房屋征收范围的确定时间应该与征收决定的作出和公告时间不同,房屋范围的确定在前,房屋征收决定的作出在后,否则该规定就失去了意义,完全可以规定为“征收决定作出之后”,而不是“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
另外,从房屋征收的实际工作需要来看,也应当先确定征收范围再开始实施相关征收补偿工作,否则在征收范围不确定的情况下,整个征收项目的相关情况就始终处于不确定状态,有关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面积、征收补偿费用总额等情况都无法确定,相关后续工作也无法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