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补偿费用的形式
实践中,对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的内涵和标准争议比较大。考虑到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了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其对应的货币补偿资金和产权调换房屋均用于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因此,征收补偿费用的形式包括货币形式,也包括实物形式。只要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准备的货币补偿资金和产权调换房屋能够满足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即可。
关于产权调换房屋可以折抵的金额,根据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的时点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均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因此,在征收决定作出前,无法采用评估的方法计算确定产权调换房屋可以折抵的补偿费用金额。实践中,一般采取提供房源证明材料或房源锁定协议的方式,来确定为提供产权调换房屋而支付的相关金额,进而确定提供产权调换房屋可以折抵征收补偿费用的具体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