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补偿档案的建立
房屋征收补偿档案是指在依法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房屋征收补偿档案是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也是解决征收补偿有关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包括的资料范围较为广泛,通常包括:
(1)征收决定发布前的相关会议纪要;
(2)征收决定发布所依据的相关规划、立项资料;
(3)征收决定发布前的听证和征求意见等资料;
(4)征收补偿方案;
(5)征收决定及公告;
(6)委托征收实施单位的合同;
(7)委托评估机构的合同;
(8)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
(9)通知有关停止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
(10)分户补偿资料;
(11)补偿协议;
(12)对于不能达成补偿协议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及有关资料;
(1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材料;
(14)监察、审计部门对征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计的材料;
(15)其他与征收有关的档案资料。
根据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负有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的法定职责,市、县级人民政府以及征收实施单位均没有该项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