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水污染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超标排放污染物,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不经法定排放口排放污染物造成水污染的有可能被有关部门处以行政处罚。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若企业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违法排放污染物的情形包括:超标或超总量排放污染物,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排放法律、法规禁止排放的污染物,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等。
违法设置排污口的根据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置排污口的,责令限期拆除,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违反其他相关规定设置排污口的,责令限期拆除,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若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由此可见,犯污染环境罪,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1年 (优于64.75%的律师)
12次 (优于92.22%的律师)
10次 (优于94.35%的律师)
89233分 (优于99.54%的律师)
一天内
5010篇 (优于82.55%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