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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设立

作者:北京徐勇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18次举报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设立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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