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如何取得?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土地管理法对于宅基地的取得规定了下列几项限制条件:
(1)不超过规定面积。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2)符合用地规划。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3)经依法审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还需要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的审批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