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徐勇律师
诚实守信,客户至上
18811167853
咨询时间:07:00-23:00 服务地区

我国登记机关的职责

作者:北京徐勇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72次举报

我国登记机关的职责


登记机关应履行以下职责:

1)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我国登记程序的启动主要依靠当事人的申请,申请人应提供相关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否则登记机关无法进行必要的审查。

登记机关审查的范围主要包括: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权属来源材料或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缴费凭证是否齐全。


(2)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比如询问当事人是否具有行为能力、是否是物权人、原因行为是否存在等,这与实际权利人的直接利益相关,必须明确。


(3)如实、及时地登记有关事项。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进行登记。假如登记机关不能如实、及时地对有关事项进行登记,那么就会严重影响公示的作用,进而降低登记机关的公信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该规定属于兜底条款,还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细化。


民法典还规定,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北京徐勇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8年
  • 18811167853
  •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1年 (优于64.75%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2次 (优于92.22%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0次 (优于94.35%的律师)

  • 平台积分

    89289分 (优于99.54%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5010篇 (优于82.55%的律师)

版权所有:北京徐勇律师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838222 昨日访问量:5228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