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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建筑面积如何界定

作者:北京徐勇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234次举报

公用建筑面积如何界定

购买房屋时经常会遇到销售面积、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居住面积等概念。商品房的销售面积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的建筑面积(即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公用建筑面积之和。所说的公用建筑面积,指的是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即整幢建筑的面积减去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及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后,所剩下的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室、公共门厅和过道等其功能上为整楼建筑服务的公共设施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各单元与楼房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 50%。但是下列空间不得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作为独立使用空间租、售的地下室、车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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