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
是指在存在两个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所取得之有效的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于限于同一发包方的前提下,两个物权属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俩承包方之间可以依法互相调换自己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行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作为发生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的流转,其结果是,甲承包方丧失原合法取得之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其同时取得乙承包方原来合法取得的物权性质之土地承包经营权;反过来,乙承包方丧失了自己原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同时却取得甲承包方说来合法取得的物权性质之土地承包经营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