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起诉多个行政行为
起诉人同时起诉多个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起诉人同时对多个行政行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分别对每一个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定起诉条件进行审查。起诉人起诉的多个行政行为系关联性行为,均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一案立案审理。人民法院认为起诉人起诉的多个行政行为不宜合并一案审理的,应当向起诉人进行指导和释明,要求起诉人分别起诉。起诉人坚持一并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适用解释规定,以起诉不符合合并审理法定条件为由,裁定驳回起诉。
每一个行政行为均构成一个独立的诉,人民法院审查立案,应当分别对每一个被诉行政行为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分别进行审查,作出判断。合并审理是节约诉讼成本、实质化解争议的有效方式。对于几个相互关联的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一并审理,有利于减少诉累,节约司法成本。是否应当合并审理,是法定的起诉条件之一,对于不符合合并审理条件,起诉人坚持合并一案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适用解释规定,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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