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全部产权和部分产权
全部产权也称全权,是指购房者拥有对住宅全部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等同于住宅的所有权或产权,是相对于部分产权而言的。
部分产权是指购房者对所购房屋只拥有部分产权,即拥有永久的使用权和继承权,但收益权与处分权则受到一定范围的限制。
职工购买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房面积之内,按标准价出售,职工购房后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要在购买5年以后才能出售,并且原售房的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有关税费后,按个人与单位或政府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即部分产权虽然具有永久使用权和继承权,但是在出售的时候要与原售房单位分割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