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街住宅,后改为经营用房,现政府征收,应注意什么
上海徐汇区的钱先生称,镇上现在进行回迁房建设,自己家的房子即将面临拆迁,补偿标准现在都不知道,因为自己的房屋性质是住宅性质,但是钱先生的房子是临街的,并且已经实际经营了超市十多年了,营业执照等手续都有,现在面临拆迁,作为被拆迁户应注意哪些问题?
拆迁房屋应遵循“先拆迁、后补偿”的原则依法进行补偿。
拆迁维权实际上是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进行的一场利益博弈,事实上被拆迁人并不是反对拆迁,而是要争取一种公平合理的补偿。然而,被拆迁人和拆迁方因为掌握的信息量悬殊,加之拆迁方有公权力作后盾,双方是很难站在一个平等的地位上谈拆迁补偿的。当事人要想在博弈中取得胜利,必须手中握有制胜的筹码,这种筹码就是政府的违法点。
作为一个依法行事的权力机关,保证执法内容的合法性和执法程序的合法性是其基本的工作职责,但是被拆迁人往往因为不懂法律而无法指出政府的违法点,从而失去了谈判的筹码,再加上上述种种隐形陷阱在双方谈判过程中存在,被拆迁人可谓防不胜防,最终在拆迁补偿上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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