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理决定纠纷案
行政机关维持出让、转让或出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用于非农业建设及没有明确出让、转让或出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行为的,该行政行为应当撤销。
出让、转让或出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用于非农业建设以及没有明确出让、转让或出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期限等行为属于违法,行政机关对该违法行为予以维持有误,应撤销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责令其限期作出新的行政行为。
集体土地以出让、转让或出租等方式用于农业用途是允许的。但必须保护原土地使用者或承包经营者的利益,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土地使用合同或承包经营合同的规定执行。
破产、兼并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转移,实际上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行为。但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企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为企业的资产,破产、兼并时对企业的资产处置应当包括土地使用权。有两点要说明:(1)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企业破产后只能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2)必须是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随厂房等一同转移,如果是农用地或土地上没有房屋等设施的将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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