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人民法院应当以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是否得到有效制止,行政机关是否充分、及时、有效采取法定监管措施,以及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得到有效保护,作为判断行政机关是否履行法定职责的标准。
行政机关在履行法定职责时,一定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采取充分、及时、有效的法定监管措施,做到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健康安全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执法必严,这既是履行法定职责的职责所在,也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题中应有之义。
11年 (优于64.75%的律师)
12次 (优于92.22%的律师)
10次 (优于94.35%的律师)
89488分 (优于99.54%的律师)
一天内
5010篇 (优于82.55%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