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徐勇律师 07:00-23:00
北京徐勇律师
诚实守信,客户至上
18811167853
咨询时间:07:00-23:00 服务地区

土地承包经营权设定抵押是否存在风险

作者:北京徐勇律师时间:2022年05月0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09次举报

土地承包经营权设定抵押是否存在风险


抵押,就是担保债务的履行,当债务无法履行,债权人有权就抵押的财产优先受偿。土地承包经营权,这种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的承包方式,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为保证社员基本生活条件,普遍存在、人人有份的权利,具有很强的社会保障性质和福利功能。以这种权利作抵押,一旦抵押权人的权利实现,抵押人就可能丧失起码的生存条件,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以前的法律规定不能以此作抵押。

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的多元化,国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限制逐渐放宽,农村土地承包法也规定可以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相信随着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且随着农民就业渠道的增多,收入的多元化,土地收入也逐渐不是农民的唯一收入保障,允许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有利于农民获得更多的融资渠道,也有利于为农业发展增加更多的资金来源。

北京徐勇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20
  •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 执业20年
    • 18811167853
    •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2年 (优于65.74%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2次 (优于92.45%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0次 (优于94.53%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33984分 (优于99.72%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3226篇 (优于75.97%的律师)

    版权所有:北京徐勇律师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4382973 昨日访问量:1980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