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徐勇律师 07:00-23:00
北京徐勇律师
诚实守信,客户至上
18811167853
咨询时间:07:00-23:00 服务地区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后,承租人可以因未付租金而解除合同吗

作者:北京徐勇律师时间:2022年05月0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78次举报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后,承租人可以因未付租金而解除合同吗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租人应当按约支付土地租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有别于一般的不动产租赁,其涉及地上附着物,出租人因承租人拒付租金要求解除合同,应从严把握。需要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的特点,结合土地使用的时间特点,以及双方的过错程度,综合权衡租赁双方的利益。

北京徐勇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20
  •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 执业20年
    • 18811167853
    •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2年 (优于65.74%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2次 (优于92.45%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0次 (优于94.53%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33984分 (优于99.72%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3226篇 (优于75.97%的律师)

    版权所有:北京徐勇律师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4382708 昨日访问量:1980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