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租人将承租的土地再转租,需要发包方同意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租是指土地承租人将承租的土地经营权租赁给次承租人,并由次承租人向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次租人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两次流转均仅需要向发包方备案,而无须经过发包方同意,未经备案也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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