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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分配权益是否应该有所区分

作者:北京徐勇律师时间:2022年04月3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09次举报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分配权益是否应该有所区分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集体经济组织的分配权益多少,主要由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大会,并通过半数以上成员同意表决通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针对成员的贡献大小、土地多少等确定分配条件。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分配权利一律平等,但是分多分少可以有所不同。集体经济组织的无地成员,在未举证证明其系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的情况下,对征地补偿的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款不享有分配权利。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虽享有分配的权利,但是分配多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结合村民的贡献大小、年龄等,经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代表会议依法作出不同的分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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