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以耕作、养殖或畜牧等农业为目的,承包人依法通过承包而取得的对农村土地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是指当事人之间因承包经营土地在流转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依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享有承包权的农户。农户得依自己的意思将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互换、出租、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农户是指户口在农村的常住户。
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实际上是对地上权的处分。
其包含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对承包合同的处分,即是农户将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承包合同有条件地转让给第三人,从而解除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关系,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另一种是不改变原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关系,而是将承包合同标的物即土地经营权转由第三人使用、控制,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出租、入股等。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目的是获得收益或补偿。依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户流转承包经营权后可以依法取得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这种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