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
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要在长期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进行,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尊重和保障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自主权,严格禁止违背农民意愿强迫流转承包地。
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放活土地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探索新的集体经营方式等。
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现阶段农村土地工作坚持以确权确地为主。
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稳定农村土地关系保持长久不变,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赋予第三方经营主体土地经营权,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