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处理基本原则
1、流转自由,有限干预
合同自由是私法自治的核心,在私法领域,必须尊重并保护流转主体的自主意志。农村土地流转自由,包括缔结流转合同自由、选择相对人自由、决定流转合同内容自由、变更或解除合同自由、违约补救自由、争议解决自由等多个维度。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的,农村土地流转的自由应以合法为边界,越过边界的流转行为,就会受到法律的干预,其效力将被法律所否认。
2、促进交易,规范秩序
土地流转的目的是优化土地资源有效配置,搞活农村经济。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利益。
3、诚实信用,公平有偿
诚实信用作为合同法领域的一项基本原则,甚至被认为是合同法的帝王原则。诚信原则,是当事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应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无欺、不损人利已。诚信原则应贯穿于土地流转的整个过程,指导当事人不得为了一己私利,损害他人利益,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平原则是市场经济等价有偿原则在土地流转中的体现和必然要求。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解除、责任承担要体现公平原则,不得因合同无效,牺牲一方利益,而使另一方获得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