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等级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土地调查成果、规划土地用途和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评定土地等级。
(一)土地等级是土地质量和价值状况差异的反映
评定土地等级是根据土地的自然和经济的属性,进行调查、测算后确定土地质量和价值的评估活动。土地等级是确定土地价格的基础,土地条件调查也必须考虑到规划对土地价值的影响。
(二)土地可分为城镇土地和农用土地两种类型来分等定级
基于城乡土地特点的不同,城镇土地分等定级是对城镇土地利用的适宜性评价,不同区位条件下的土地等级差异是土地价值差异的表现。农用地分等定级则是对农用土地质量或者对其生产力高低的评定。
(三)划“等”分“级”旨在准确反映土地质量差异
为准确反映土地的质量差异,土地分等定级采用“等”和“级”两个层次。
城镇土地的等级反映城镇之间土地的地域差异。通过分析投资于土地上的资本、土地的自然条件、经济条件等得出土地收益的差异,据此分出土地级别的高低。在“等”的基础上,每个城镇内的土地可分为若干“级”。
农村土地的“等”反映不同质量农用地经济收益的差别。土地“等”的划分依据构成土地质量、自然条件的差别,以及土地生产潜力的发挥和土地利用效益的差异。农村土地“级”反映土地“等”影响下的土地差异。土地“级”的划分依据是影响土地质量、易变的自然条件的差别,以及利用水平、利用效益的细小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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