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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的界定

作者:北京徐勇律师时间:2022年04月0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927次举报

棚户区的界定

关于棚户区改造范围界定问题。住建部、发改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通知规定,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的区域;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具体范围由市县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参照该通知,棚户区指向的是具有简易结构房屋较多等特征的区域,即一定区域如满足简易结构房屋较多等特征,即符合城市棚户区的标准,而并不要求该区域内任一具体房屋均符合棚户区的全部特征。

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应充分考虑房屋区位、用途、建筑结构及新旧程度等方面的具体情况,严格按照征补条例及评估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房屋征收评估,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实践中,就相关问题:建议征收部门在补偿时,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充分考虑房屋的建设年限、小区的基础设施、周边环境以及生活状况等,不能将房屋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就以 ‘棚户房’特征来界定房屋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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