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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强迫农民流转土地经营权的行为是否有效

作者:北京徐勇律师时间:2022年03月2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098次举报

村委会强迫农民流转土地经营权的行为是无效的。对此,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迫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该互换、转让或者流转无效。当前,在我国农村地区,存在着村委会强迫农民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进行流转的行为,而这些行为违反了农民的意愿,也违背了法律中的自愿原则,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农村集体土地由作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民家庭承包,其对承包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不论经营权如何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不得干预土地承包权人流转土地经营权,更不能非法剥夺和限制农户的土地承包权。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农村土地的流转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村委会不能对农户的土地经营权流转进行干预,否则,该行为对农民不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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