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承揽合同纠纷,合同没有约定清楚若定作人恶意阻止承揽人进场安装,不配合施工如何处罚已经如何解决。在本案件过程中,因为被告经营不善后期民间借贷款项太多,因此项目被迫停止,但是被告考虑到原告款项没办法支付,因此在后期恶意阻止承揽人进场,并且合同为格式条款是由定作人提供,违约条款约定处罚力度不够,也没有约定违约具体情形从而在诉讼中增加了举证难度。如何证明已经完成定作人的作品并且已经交付。因为后期交接都是送货上门并安装,没有在合同中指定特定代收人和签收人,会增加维权诉讼举证难度。只能通过庭审技巧在对方到庭情况下通过引导法官举证责任分配来还原事实本身。最终支持全部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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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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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着不走又不给租金,借用诉讼来驱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