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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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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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着不走又不给租金,借用诉讼来驱赶

发布者:张玉梅律师|时间:2020年06月19日|分类:合同纠纷 |532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餐饮企业因为合伙人之间冲突并且已经经营不善,但是拖欠商场租金。既不缴纳租金也不进行撤店从而引发诉讼纠纷。经分析该餐饮现状诉前进行了财产保全查封了公司法定代表人房子。该餐饮企业负责人善于联合其他商户给出租人找各种麻烦从而达到减少租金目的,并提供了大量联名商户的签名证明物业管理不力影响经营人流等等。在多次开庭并反复举证的诉讼过程中,最终法院判决承担拖欠租金和违约金。


在一审中多达6次开庭(三次主要是质证),一审诉讼时间长达一年半,主要因为对方申请鉴定装修残值,旨在拖延时间。诉讼过程中因法院内部调整因素换了三次审判庭,虽然对方穷尽一切手段钻程序控制,但是最终结果是好的。

  建议:租赁合同或者欠款合同案件当中,诉讼之前需要预判对方支付能力。因为很多客户在意的不仅仅是判决结果本身,更在乎最终结果是否能取得款项。因此想办法保全公司或者法定代表人的财产,查封房子或者公司有财产的账户,这对被告而言是致命一击,从而达到最终履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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