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沈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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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税务公司法刑事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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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控告的税务考量

发布者:陈沈峰律师|时间:2021年09月27日|分类:刑事辩护 |566人看过

一、刑事控告相关规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对于刑事律师而言,刑事控告是重要的业务领域,也是必备的业务技能;对于受害人而言,刑事控告可以有效弥补民商事诉讼的不足,进而有效地解决问题。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律师对刑事控告避而远之,其原因不外乎受理立案成功率低、收集证据难度大、执业风险较高等,上述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刑事控告的现状。为了更好地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律师如何在刑事控告难的背景下抓住刑事控告这一强有力的“武器”,笔者认为以税务为切入点系解决刑事控告难的有效路径。

二、涉税违法案件特点

涉税违法行为顾名思义是指违法者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采取违法手段或协同他人采取或合伙采取违法手段,而作出法律禁止或不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以逃避或不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我国涉税违法行为发案率呈现上升趋势,且具有普遍性特点。目前很多企业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偷逃税款,换句话说,都或多或少存在这样那样的税务风险,只是程度不同,所以笔者认为企业存在涉税违法系普遍性现象,同时上述涉税违法行为也很容易触犯刑法的规定,这为刑事控告路径选择提供了新的思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有关司法解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以上,即应认定为犯罪,否则不是犯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多种行为且起刑点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以上即认定为犯罪,实践中很多企业涉及虚开的行为都构成刑事犯罪,只是大量的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受票)案件和为自己虚开(关联公司之间开票)的行为虽然触犯了刑法但是绝大多数情况下未被刑事立案。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实践中部分地方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自行提高涉税案件的刑事立案标准,上述行为有违刑法罪刑法定的原则。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或者因逃税受到两次行政处罚又逃税的行为。实际中很多企业都会涉及偷逃税款,比如大量的电商企业没有如实申报纳税,涉及偷逃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一旦在税务稽查中被查到,很多企业会涉及逃税罪。每位公民都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个人并没有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或者公司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此时个人也很可能会构成逃税罪。虽然《刑法修正案(七)》规定构成逃税罪的情况下,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但是逃税往往是一个持续的行为,要补缴的税款金额非常大,很多情况下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补不了税就构成了逃税罪,对于逃税罪刑事控告不需要其他的证据,只要有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行政相对人无法缴清税款的,就可以向公安机关就逃税罪进行刑事控告,因为构成犯罪的证据充分、证明难度不大,刑事控告成功率较高。

虚开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的规定,虚开的发票类型不能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虚开的手段则多种多样,比如大头小尾、开阴阳票、改变品目,甚至使用假发票等。虚开的目的,可以是为了赚取手续费,也可以是通过虚开发票少报收入、逃税、骗税,甚至是用于非法经营、贪污贿赂、侵占等违法犯罪活动。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虚开发票按照份数和金额为标准情况下,构成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相对容易证明,此时进行刑事控告,因为构成犯罪的证据充分、证明难度不大,刑事控告成功率较高。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涉税行政违法案件行政相对人往往都会触犯刑法,只是实践中在被行政处罚后,税务部门往往不移送经侦部门或者即使移送经侦部门,经侦部门基于涉税案件过多而不予刑事立案。

三、刑事控告的税务考量

企业存在的税务违法具有普遍性的特点。一是很多企业存在入私账或者不申报等偷逃税款行为,存在关联交易虚开发票,存在利用他人开具的发票抵扣进项或者列支成本费用的情况,但是每年被查处的只是冰山一角,企业为了射幸利益而愿意铤而走险,正如马克思所说“为了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以上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去冒绞首的危险”。二是基于金税三期系统的逐步完善,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统一信息化的税收征管方式和高效快捷的数据处理。而系统的完善和流程的优化,将使得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管理更加严格。以往被忽视的税务风险,将可能被金税三期自动识别,税务违法行为越来越容易被发现,同时基于金税三期接入了其他行政机关的系统,税务在稽查中取证的能力大大提高。三是近年来税务总局对于税收洼地的严查,很多原认为合法的税务筹划被认定为税务违法甚至涉税刑事犯罪。比如郑爽偷税案件中基于分拆合同被认定为税务违法;2021年5月山东等地委托代征和灵活用工因为缺乏真实的交易场景被公安机关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侦查。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若是由于偷税、抗税、骗税原因导致,追征期限无限期”,由于税务征管是逐步完善的过程,很多企业在经营历史过程中很难避免没有涉税违法或者涉税犯罪的地方,而上述涉税违法或者涉税犯罪在原有税务征管和稽查制度下无法被发现,而随着征管系统的完善企业历史中的涉税风险存在纷纷暴露的可能性。所以笔者认为,通过刑事控告的税务考量被控告人是否存在涉税违法犯罪的情况,从而达到刑事控告的目的,是一条有效的路径。其最有价值的是由税务稽查机关进行税务犯罪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大大降低了公安机关的工作且认定涉税违法的证据和依据由税务机关确定更具有专业性和针对性,而公安机关只需要考虑涉税违法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即可,刑事控告立案的成功率较高。同时涉税犯罪的量刑普遍较高,比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50万元税额量刑就是三至十年有期徒刑。

四、刑事控告的税务考量的路径

基于企业存在的税务违法具有普遍性特点,刑事控告在难以取得充分证据情况下,可以考虑税务因素,具体路径如下:

(一)获取税务违法线索

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 举报中心受理检举事项的范围是: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收违法行为”。第十条规定“检举人应当至少提供被检举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等资料”。税收违法行为检举只需要提供税收违法行为的线索。税收违法行为的线索可以包括公开的司法判决、工商内档,也可以通过和被检举人公司员工和客户的交流了解被检举人的一些初步情况,如发现存在涉税违法可能的,可以作为税务违法的线索。比如被检举人款项指定转入个人账号的,那可以以该个人账号为公司私账偷逃税款为理由向税务部门举报要求查实历年来该账户偷逃的增值税和所得税的行为,这类情况在电商企业中比较普遍。

(二)税务检举

《税收征管法》第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上述发现企业涉税违法的公民个人,可以采取书信、口头、电话等形式举报。可以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税务机关都应受理。同时税务检举还有丰厚的奖金。根据《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第六条检举的税收违法行为经税务机关立案查实处理并依法将税款收缴入库后,根据本案检举时效、检举材料中提供的线索和证据详实程度、检举内容与查实内容相符程度以及收缴入库的税款数额,按照以下标准对本案检举人计发奖金: (一)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亿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以下的奖金;(二)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5000万元以上不足1亿元的,给予6万元以下的奖金;(三)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给予4万元以下的奖金;(四)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给予2万元以下的奖金;(五)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给予1万元以下的奖金”。检举人在掌握被检举人税收违法的线索后,可以向税务部门提出要求对于被检举人的涉税违法行为进行稽查。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实名检举人可以要求答复检举事项的处理情况与查处结果”。检举人进行税务检举后可以要求税务机关答复检举事项的处理情况与查处结果。

(三)刑事控告

税务检举中被检举人被税务行政处罚的,检举人可以等待行政复议期限到期后提起涉税刑事犯罪的刑事控告。刑事控告的证据可以让公安机关向税务稽查部门调取。如税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税务部门调取的证据一般比较充分,而大部分的涉税违法行为会涉嫌刑事犯罪,此时涉税案件刑事控告的成功率较高。同时因为税务部门对于涉税违法事实调查和证据收集,也减少了经侦部门侦查工作量,此时涉税刑事案件控告成功率增大。实践中大量的税务违法行为分构成刑事犯罪,但基于涉税违法行为普遍性很多涉税违法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而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通过刑事控告的方式可以使原本构成刑事犯罪的税收违法主体承担刑事责任,维护刑法的罪行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通过刑事控告让公安部门重视涉税刑事犯罪,通过税务稽查取证,解决刑事控告取证难的问题。笔者认为在刑事控告中如其他罪名缺乏相关依据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税务的考量实现刑事控告的目的,从而维护刑法罪刑法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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