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云卿律师
周云卿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52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浙江-宁波高级合伙人律师
13777948785

服务地区:浙江

咨询我
06:00-23:59

毒品犯罪中什么是以贩养吸?

作者:周云卿律师时间:2021年08月1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512次举报
2021-08-16

      以贩养吸:指吸毒成瘾人员为了能够维持其吸食毒品的经济来源,通过贩卖毒品所得犯罪收入供养吸毒所需资金的特殊犯罪形态。2008年《大连会议纪要》规定,对于以贩养吸的被告人,其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应认定为其犯罪的数量,但量刑时应考虑被告人吸食毒品的情节,酌情处理;被告人购买了一定数量的毒品后,部分已被其吸食的,应当按能够证明的贩卖数量及查获的毒品数量认定其贩毒的数量,已被吸食部分不计入在内。以贩养吸的被告人,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刚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可以不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

周云卿律师是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股权高级合伙人,拥有深厚法学背景与丰富实务经验,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宁波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30220141045746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公司犯罪、死刑辩护
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
13302201410457461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公司犯罪、死刑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