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典”
案情回顾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本案中甲公司是否应支付广告发布费用?
法院审理
法官说法
本案中,乙公司已经按照双方签订合同的约定履行完毕投放广告的义务,并按照合同要求向甲公司开具发票,甲公司的付款条件已成就,甲公司拖欠服务费用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应当向乙公司支付服务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法条链接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转载于公众号: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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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云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