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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后,股东需要用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吗?

发布者:罗培君律师公司法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12月30日|分类:公司法 |777人看过


公司破产后,股东需要用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吗?

一般情况下,基于股东有限责任,股东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是出现以下情况,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股东在认缴的资本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时,股东认缴的资本加速到期,股东须将认缴的资本缴纳至公司。

2.股东存在虚报资本、虚假出资、用非货币资产缴纳的资本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抽逃出资的,应当在应补足的资本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3.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的发起人(其他股东)应对出资不足的股东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出资不足的股东追偿。

    4.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害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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