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罗培君律师公司法团队律师
执业资质:1110120**********
执业机构:北京桦天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公司法法律顾问股权纠纷金融证券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罗培君律师公司法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08月25日|分类:债权债务 |517人看过
债务人发生破产原因
债务人发生破产原因有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第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其中,对于债务人破产原因的判断,不以对其债务负有连带责任人也丧失清偿能力为条件。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