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跑路老板补薪获刑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案苑
欠了员工86万余元工资,老板却跑了。经警方一番努力劝说后,服装公司两个老板才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最终二人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法院判处缓刑,同时还被处以数万元罚金。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通报了这起该区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在年前给老板们提个醒,企业拖欠职工工资,老板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宁波市鄞州顺宏服饰有限公司,三年前成立,刚开始还能正常运转,后来整个服装行业都不景气,加上职工工资等成本又一直在增加,老板逐渐扛不住,开始拖欠员工工资。
2013年1月底,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在进行春节前例行走访企业行动时,也去过鄞州顺宏服饰公司,只是当时员工们还不知道老板打的什么主意,所以告诉工作人员,老板答应当年2月初肯定会发工资,顺便把之前拖欠的工资一起结清,应该没问题。
可是,到了2013年2月初,员工们到了厂里,却发现老板不见了,电话也联系不上。随后,员工们向鄞州区人社局进行欠薪投诉。经核查,该公司拖欠100余名职工工资共计86万余元。在了解情况后,鄞州区人社局立即向鄞州顺宏服饰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然而,该公司仍未支付,法定代表人黄某及公司股东朱某均联系不上。
眼看着两个老板始终未出现,鄞州区人社局将案件移送鄞州公安分局进入司法程序。这个时候已经到了2013年春节,为了让100多名职工能安心过年,人社局工作人员想办法收来了企业的一些应收账款,给每位职工先发放了应发工资的60%,并承诺他们,其余部分等找到老板了一并帮忙讨回。同时,警方也在努力劝说两个跑路的老板,早日归案。
2013年3月19日和3月25日,黄某及朱某分别投案自首,并支付了所有拖欠的职工工资。二人表示,当初公司基本上要倒闭了,账面上也没什么钱,想到一旦全额支付工人工资,自己就得赔进去数十万元,所以决定逃走了事。随后,鄞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两人提起公诉。
近日,鄞州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认为黄某、朱某二人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未支付,其行为侵犯了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据此,法院一审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罚金三万元;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缓刑二年零六个月,罚金三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