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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遇大坑客车未减速

发布者:吉亚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563人看过

路遇大坑客车未减速

( 2013-09-08 )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案苑

□江汝南袁星红

很多市民都乘坐过超市的免费班车,而吴先生有一次在乘坐班车时不幸受伤,他先后两次将超市起诉至法院索赔,均获得了赔偿,第一次经过判决,这一次则经过调解就获得了赔偿。

2010年3月7日,吴先生乘坐的某超市班车在途经一铁路道口时,遇到了路面大坑,但司机没有减速行驶。吴先生从座位上被弹起来,头撞到了车顶。班车到站后,吴先生因为腰部剧痛无法起身,遂求助当班司机。司机将其背下车送往医院,吴先生被医院诊断为多处骨折。

据吴先生家人介绍,在吴先生住院期间,他们曾要求超市先行支付部分医疗费,但遭推诿。为此,吴先生将超市和运营该免费班车的客运公司一起告上了法院,索赔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共7万余元。2011年4月,法院判令超市向吴先生支付各项损失共计5.8万余元。

此次胜诉后,吴先生又进行了手术治疗。之后,吴先生进行了伤情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为了获得后续的治疗费用和伤残赔偿,吴先生再次将超市告上法庭,索赔近6万元。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在法官调解下,超市表示愿意赔偿吴先生第二次索赔的金额。通过两次索赔,吴先生共获得11万余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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