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走骨灰勒索墓园
( 2013-09-15 )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案苑
□胡迪李世寅郤海英
没工作、没钱花,于是想敲诈勒索。用什么来敲诈呢?竟然有人想到了安葬在墓园的骨灰罐。阿强在去年年底潜入墓园,盗出3个骨灰罐,成功勒索了墓园管理处工作人员1.5万元。在此期间,他还将1个骨灰罐掉到了河里。近日,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对这宗敲诈勒索案进行一审宣判,阿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2年12月30日晚7时许,阿强窜至某墓园管理处,用石头砸烂该处的骨灰楼西区第9行某处的墓碑后,将墓位内的3个骨灰罐搬至附近的草地、河边藏匿。在此过程中,阿强还不慎将1个骨灰罐掉入河中。将骨灰罐藏好后,阿强将事先写好的勒索信贴于该公墓墓园管理处的门牌上,并通过手机多次向墓园管理人员吴某友发送短信勒索钱财。
今年1月5日,吴某友将1.5万元转账至阿强提供的银行账户,阿强随即将上述钱款取出用于个人挥霍。随后,警方将阿强抓获归案。破案后,公安机关缴回两个骨灰罐并已发还墓园管理处,阿强的家属则向墓园管理处退赔5000元。
据阿强供述,案发时,自己没有固定的工作。平时在市场摆摊卖衣服为生,喜欢上网,下围棋。有一次,他在钓鱼时无意之间发现了这块墓地,便动了犯罪的念头,偷骨灰敲诈墓园管理者。当时他自己去偷了三个骨灰罐,然后在管理处招牌上贴了纸张。据了解,他一开始要求给9万元,每个3万元,后来讨价还价变为1.5万元,自己被抓后感到很后悔,希望能重新做人。
法院认为,阿强无视国家法律,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依法惩处。鉴于阿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敲诈勒索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