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雪林律师
周雪林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67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山东-济南执业14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原告秦某、李某洁、李某民、侯某、刘某与被告某某人民政府行政其他案

发布者:周雪林律师 时间:2019年11月25日 97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秦某、李某洁、李某民、侯某、刘某与被告某某人民政府行政其他一案,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于2019年7月16日立案后,依法公开审理了本案,该律师为五原告的共同委托代理人。

五原告诉讼请求:1、撤销被告于2019年6月25日作出的《答复》;2、责令被告依法履行房屋安置职责;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某某政府辩称:一、被告作出的《答复》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二、被告作出的《答复》程序合法。

法院经审理后最终判决如下:一、撤销被告2019年6月25日作出的《关于对秦某等5人安置房屋申请的答复》;二、责令被告依法于法定期限内对五原告分别重新作出答复;三、驳回五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周雪林律师,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诉讼征地拆迁征地业务部主任,征地拆迁律师团队首席律师。周律师从事法律工作...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南
  • 执业单位: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0120********60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