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公司法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工商查询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单位强行调岗 员工可以辞职索要补偿吗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702人看过

法律咨询:

2003年7月起,我受雇于一鞋业公司,劳动合同约定岗位为车间作业员。2013年3月,公司突然调我当清洁员,并要我马上到岗。我和公司交涉,但公司坚称不调岗就不发工资。这样的情况下,我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律师解答: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非单位有法定理由或者你们双方协商一致,单位才能对你实施调岗。从你说的情况来看,双方明显未取得一致,那么如果单位没有法定理由就不得强行调岗。面对单位无理由强行调岗的情况,建议你不要轻易选择辞职,否则可能失去应有的权益。

你可以选择这样两种维权途径:

一、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恢复原岗位。二、如果单位在你不到新岗位后拒不安排你的岗位、停发薪水的话,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以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你在这种情况下辞职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来源:互联网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