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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瑞芳律师
执业资质:1370120**********
执业机构:山东润银律师事务所
执业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2666号中国铁建国际城B座607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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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签订借款合同并将房屋抵押的有效(典型的抵押权善意取得案例)
法客按:夫妻将共同财产登记在一人名下,一方擅自将房屋办理抵押登记的,在符合善意取得等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另一方不得以其不知情为由主张抵押合同无效。当然,债权人欲根据抵押权的善意取得制度主张抵押权,亦...
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签订借款合同并将房屋抵押的有效(典型的抵押权善意取得案例)查看:502次2016-08-27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