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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害人定残后至法院判决前死亡,如何处理

发布者:张瑞芳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2108人看过

关于受害人在定残后至法院判决前死亡的,其近亲属提出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等诉讼请求,应否支持的问题。受害人定残后至法院判决前死亡的,伤残赔偿金仅应计算至其死亡前,死亡后的残疾赔偿金不应予以支持。而对于受害人死亡后所致各项赔偿项目,应考虑受害人死亡原因及与致害行为的因果关系确定。如果受害人死亡原因是事故直接造成的,其近亲属要求侵权人支付赔偿的,应予支持;如果死亡原因与事故无关,而是由其他原因造成的,其主张则不应支持;如果死亡原因与在事故中受到的伤害有一定因果关系,则按原因力的大小的比例适当判决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死亡原因无法确定,不宜判决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出自于山东淄博中院《全市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研讨会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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