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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或重伤的受害者必读

发布者:张瑞芳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697人看过

交通事故是一起意外,没人愿意遇到这样的意外,因为这种意外带来的后果有时是毁灭性的,截肢,器官摘除,还有的,直接丧命。健康和生命是无价的,发生这样的惨状,不管多少钱的赔偿都不能起死回生;但,话又说回来,已经发生的事情,只能面对了。对于重伤的受害者,多拿点赔偿款,对后半生的生活质量是个保障;对于死亡的受害者,家属多拿点赔偿款,恐怕是死者告慰生者得最好方式。但是,我们在接待死亡案件中,被害人全责,或者主责,甚至责任无法划分时,我们为受害人惋惜;再听到家属对事故认定书的各种不满,以及事故认定书作出过程后,我们忍不住要指责他们——为什么不早点过来咨询我们?这时,他们所有的答案都是,我们不懂啊。面对这种答案,我们更加无语。好生生的一条人命,就这样在车祸中彻底得灰飞烟灭了。

为此,我们强烈要求各位受害者,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我们遇到过不少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重伤的受害者。几乎每个案件,尤其是死亡案件,无一例外,事发之后 ,一定是一大家庭能出动的所有人,全部都聚集过来,发动各方力量,每个人都想自己办法——咨询律师,问法官朋友,打听别人怎么处理的,总之,小心谨慎,害怕走错任何一部。这种态度是非常积极地,但是,不少人容易犯了有病乱求医的错误。第一次遇上这样的事,没有办理经验,也没有专业的知识去面对,一无经验,二无理论,再加上这么大个事,不自觉会慌张,慌则乱;尤其是,当一堆咨询出来的答案堆在一起,并且是互相矛盾的答案出现时,就彻底迷茫了。

这种状态下,很多人轻信了多数人的答案,比如,在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前,会有不少检测报告,对于这些检测报告,一般人都不会上心,甚至包括交警,部分交警在给当事人送达检测报告时,也说,这个没什么用。再比如,有些人即使用心看了检测报告,凭直觉发现有问题,也会被大多数不懂的人误导——这个能有什么问题?有问题也不会出啥事,又不是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的法律关系确实不难,凡是学过法律的都懂;但是,也正是入门的简单导致很多刚入行的律师都拿交通事故案件练手,也正是因为交通事故就是一般意义上的赔钱,导致很多懂点法律的人都能对这个事指手画脚说上两句。实际上,交通事故案件要做精做好,没有上千个案件的积累是不可能的。不是专业人士的意见,往往都是错误的。

对于发生重伤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交警队一定不会当天就作出事故认定书,很多人经过歪嘴和尚的“咨询”后,会简单的认为,事故认定书没出来,找律师也没用。因为,事故认定书没出来,责任没有划分,还没有定论,官司就没法打;找律师就是打官司,官司没法打,就不用找律师,找了律师,律师也不干活,不是白花律师费?

首先,我们作为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我们办案的核心是委托人利益最大化,围绕这个核心,我们做的不仅仅是打官司,而是在每一个环节——事故结论,准备材料,伤残鉴定,立案,开庭,执行,都做到占尽先机。

其次,我们的收费模式保证了一个案件的收费标准只有一个,也就是早委托和晚委托费用一样,委托早的当事人比委托晚的人,享受的法律服务多。

再次,我们介入案件越晚,主动性就会越少,案件办起来难度就越大。所以,您委托的越早,我们胜算会越多。

最后,我们是最专业的,不管您咨询过什么大律师,什么高官,什么法官,都请您再来我们这里咨询一下。千万千万不要等事情到了无法收拾的地步,拿着一个败诉的一审判决,或者一个受害者全责的事故认定书,再来跟我们说“我们不懂啊”!

我们真心希望每位受害者,尤其是亡者,能有一个说得过去的赔偿,不要发生人财两空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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