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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

发布者:邓敏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人身损害 |805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但诉讼时效起始时间如何计算,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最高院于1988年发布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第168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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