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作为被告人郭某某的辩护律师,张万顺律师在本案的代理过程中,始终秉持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理念,通过细致的阅卷和精准的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限度的合法权益。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合同诈骗案件。公诉机关指控,郭某某虚构其拥有某商业广场建设项目,先后与多名被害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骗取工程保证金共计105万元。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当事人面临着严峻的刑事处罚风险。
面对指控,张万顺律师没有选择简单的无罪辩护,而是制定了更为务实和精准的罪轻辩护策略。他首先对案件定性表示认可,展现了辩护人的客观立场,赢得了法庭的信任。随后,他将辩护重心放在了“犯罪数额的认定”和“量刑情节的挖掘”两个关键点上。
在犯罪数额方面,张律师提出了极具建设性的意见。他指出,郭某某在案发前已陆续退还部分被害人款项共计18.7万元,并且与另一名被害人达成了以房抵债的协议。张律师强调,这些行为均发生在被害人报警之前,属于主动退赔,理应从犯罪总额中予以扣除或作为重要的量刑考量因素。这一观点逻辑清晰,于法有据,最终被法庭采纳。法院在判决中明确认定,案发前退还的18.7万元不计入犯罪数额,这直接降低了郭某某的犯罪金额认定。
在量刑情节方面,张律师全面梳理了郭某某的从轻情节。他向法庭着重阐明:第一,郭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良好;第二,在案件审理期间,郭某某及其家属积极筹措资金,全额退还了另一组被害人的50万元损失,成功取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张律师强调,郭某某系初犯,其积极退赔和弥补损失的行为,极大地挽回了社会危害,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庭充分采纳了张万顺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认定郭某某犯合同诈骗罪,但考虑到其如实供述、积极退赔并取得谅解等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相较于可能面临的更重刑罚,这一判决结果无疑是辩护工作取得重大成功的体现,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温度。
张万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