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柱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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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信用卡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发布者:徐柱万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银行 |884人看过

律师说法: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律师提醒:信用卡持有者应当慎用信用卡透支,要量力而为,如明知无能力返还透支款应理性使用信用卡。如果利用信用卡进行透支达到1万元以上,而且明知在规定的期限内可能还不了透支款,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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