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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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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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离家出走,孩子诉请抚养费能获支持吗?

发布者:王艳律师|时间:2023年06月29日|分类:婚姻家庭 |395人看过


 某(女)与刘某婚后育有一子小刘后因夫妻感情不合张某离家出走刘某独自抚养儿子小刘,因小刘患支气管肺炎先天性气管食管瘘等疾病多次住院治疗花费3.5万元张某对此不管不问刘某独自负担、难以支撑小刘以某未尽抚养义务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某支付抚养费2万元

并支付医疗费1.7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

本案中小刘因患病长期住院治疗,日常生活和医疗费用均由其父负担,张某作为母亲长期未与小刘共同生活,亦未履行对小刘的抚养教育义务故小刘要求张某支付抚养费、医疗费的诉请法院依法应予支持。综合考虑,当地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判决张某向小刘支付抚养费1.8万元医疗费1.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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