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一个个说,第一个就是花钱就能捞人啊,这就是取保候审。但是取保候审。其实我们要看分阶段,你是在公安?还是在检察院?还是在法院?前期刑拘之后,你要想捞人,你可能不是说只找这个办案民警,他上面还有法制,对吧?他如果报捕,
还有检察院,涉及的机关还多,那就很难。当然,我们遇到过,真把人捞出来了,花了大价钱。出来之后,觉得,嗯没事了,起诉了,案子最多也就是个缓刑了,没准还能不起诉。但是实际上,对笔录对证据完全没关注,等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傻眼了。这案子刑期在七年以上,取保了,又能咋地?你前期都做过好多次认罪笔录,那你后期随时会被逮捕进去?
那么第2点就是认罪认罚,是不是认了,就一定能从轻?认罪认罚是一个从宽制度,没有问题。但是前提,你知不知道你够不够罪啊?你有没有认真想过,你冤不冤枉?
第2点就是你本身有一些从轻减轻的情节,是否真的给你考虑到?你自首、立功、从犯等等。如果有这些情节,有没有给你充分认定,有没有严格按照人民法院那个量刑裁判标准真的给你大幅度从轻,这都得划个问号?不要盲目的说,哎呀,认了就从轻吧,赶紧抓住机会吧。
第三点,退赃退赔,好多家属出事了,就着急,孩子是不是做错事了,把钱退了,是不是就没事儿了,但有句话叫做退脏不退罪。其实,你如果没有在合适的时机退,反而对案子不利。比如说故意伤害的案子,我们之前办那个案子,前期找人家谈赔偿。本来这个案子是有辩护空间的,但是你主动找人家谈赔偿,在过程当中多次示弱,公安机关就问你,你没打人家,你凭什么谈赔偿?这伤不是你造成的,你为啥那么主动?最后反而成为不利的证据?
那如果这样子实在没辙了,那我们在什么阶段、怎么去赔,拿多少钱,能换来什么样的结果,这个时候要一定要找准时机和节点。
李研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