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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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案件辩护9--贩卖毒品罪(李研律师团队原创,禁止复制,严究版权)

作者:李研律师时间:2026年07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3次举报
2026-07-01

  贩卖毒品罪的行为啊,有且只有两种,一种是非法有偿的转让毒品。另一种是以贩卖为目的购买毒品。所以你只要是具有贩卖的目的,不管你是买呀还是卖,都是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在转让毒品的情形之下,还不需要以牟利为目的,但却需要有偿的转让,你就算是平进平出也好,甚至于是亏本销售都是构罪的。并且啊这种转让不仅仅局限于金钱,你像是折抵工钱呀、抵扣房租啊、换顿饭吃啊等等。以物易物的交易都算。

  但是呢有一种情形它是除外的,我国法律是不承认性爱为财产性利益的。那么如果说用毒品去换取性爱的话,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呢?

  很多所谓的专家都说是不构成犯罪。我是不认可的,我认为得分情况。如果这个对象呢,她是小姐卖淫就是她的日常工作,那么他每次提供的性服务的价值是可以用金钱来进行量化的,比如说1次100、200等等。那么这种情况用毒品去换取性爱,就可以认定为贩卖毒品罪的。

  另一种情形呢,是这个对象不以出卖身体为工作,你们仅仅是偶发性的发生了性关系。并且你以此为条件给予对方毒品,那么就不构成贩卖毒品罪了。

李研律师-云南(刑事)专业律师!西政毕业,李研律师团队(16年行业经验积累+资深刑事专业律师+资深检察官转律师)想家、早...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云南-玉溪
  • 执业单位: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30120********52
  • 擅长领域:取保候审、毒品犯罪、刑事辩护、经济犯罪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1530120********52 取保候审、毒品犯罪、刑事辩护、经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