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从事律师的工作中,经常也碰到一些离婚的案件,虽然结婚的初期,大家都怀好美好的白头偕老的愿望,但往往天意弄人,到最后,相互还是不能走到一块。离婚的原因很多,有小三介入,有夫妻之间相互瞧不起的,也有父母干预导致双方争吵的,当双方认为婚姻已找到尽头,都不愿意再去维系的时候,离婚也许就是最好的解脱。
事实上,结婚容易离婚难。难不是难在程序和手续上,而是难在相互之间的分歧和纠纷上。而离婚最终的纠纷,无非牵涉二点,一是财产;二就是孩子。关于财产,想在另一篇文章中再加以阐述,这一篇重点讲的是孩子。
如今的孩子都是宝贝,更多的时候父母都希望得到孩子的抚养权。这儿,我不能叫监护权。因为监护权,按照我国民法的定义,父母从孩子出生之日起就天然的享有监护权,监护权不会被剥夺,不管你身在何处,抚养还是不抚养小孩,在法律上,父亲或者母亲都是孩子的监护人,不因为离婚而消失。
在双方都希望得到孩子的抚养权的时候,法院如何认定抚养权究竟归谁呢?在处理抚养权纠纷案件时,法院的总体原则一般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一、下列情况下,抚养权判决归女方的可能性比较大。
1、2岁以下的孩子,抚养权一般判决归母亲所有。
2岁以下的孩子对母亲有着天生的依赖,他们更需要获得是母亲的照顾,考虑到孩子弱小,对母亲的需求强烈,2岁以内的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判归母亲。
2、孩子虽然2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4、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差别不大,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二、下列情况下,法院将孩子判归男方的可能性较大?
1、女方长期在外,不尽抚养义务,影响孩子成长的。
2、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3、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4、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三、十周岁以上的孩子的抚养权会参考孩子的意见。
四、孩子一直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而父母双方工作繁忙,条件差不多,那照看孩子的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则可能成为抚养权的判决依据。
当然,以上的情况不会包罗万象,每个人的情况都不尽相同,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掌握总体的原则,有利于孩子成长。这才是立法的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