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触过几个咨询,均是不同程度的被感情“骗钱”。
某男,40岁左右,已婚,认识一女孩20多岁,跟女孩保持过一段时间的暧昧关系。女孩提出想要购买房产,希望男方帮助,并向男方描述买房后与男方共同生活的美好未来。男方窃喜,毫不犹豫的拿出多年的积蓄60多万,为女方支付了首期,这60多万大多为现金给付,无法证明。女方以自己的名义买房后不再搭理男方,男方感觉受骗,想追回这60多万元。
另一起,男方谈恋爱,女朋友恋爱期间向其借款20万元,多数亦为现金给付,女方同时向其出具了借条。但某日,乘男方不在家,女朋友将借条偷出并撕毁,然后跟其分手。男方非常气愤,想追回这20多万元。
当然,也有女人被骗的,比如某女,男方追求她时曾经无条件的资助了女方,钱也不多,不到10万,他资助的本意是想追到这个女孩,给钱的时候也表明了送给她的。女方接受了他的资助并与其恋爱,不久男方厌倦女方,却假意让女方把资助的钱写成借条为体现女方对其结婚的忠心为由,让女方向其出具借条,随即,男方提出分手并要求女方偿还所谓的借款。
这几起咨询的案例,都因为人们事后的狠心和对物质的追求。但同时透露的也是人们在感情上偶尔的不谨慎和迷失。可以肯定的是,多数人都是好的,都不是非得重视物质。
一个男人对女人的爱,表达方式就是付出,不仅包括关心,也包括金钱上的付出。如果不是刻意的欺骗,男人因为恋爱关系,出于本心的赠送,不能因为分手、离婚,就不服气的想把损失追回。
感情的事,一向不能从非常理性的角度去回答。当你请律师的时候,你会衡量性价比,会相信一分钱一分货的道理。但是在感情上,你之所以愿意付出金钱,无非是想达到自己的目的、或者真心实意,或者是出于某种程度的亏欠,希望通过另一种途径去弥补。当然,如果希望不被人骗,律师能提醒的就是以下几点:
一、 大金额的给付通过转帐方式完成。
转帐的好处在于资金的流向很清楚,如果能在转帐的用途上写上借款,那就更加完善了证据环节。
二、 大金额的给付尽量让对方出具借条。
借条是确定给付金钱性质的最好的证据,当你能够证明你给出去的钱不是赠送,而是借款,起码你胜算的把握又大了几成。
三、 不要轻易出具书面的承诺。
承诺就像是合同,就像是履约的保证,一旦书写就会产生法律后果。不管是玩笑还是一时的游戏,不能以书面承诺去做一些不符合事实的保证,这样既救不了感情,更可能害了自己。
四、 如果你是关心和帮助曾经的爱人付出,请不要因为分手,而又撕毁掉所有的真情,并且还希望把你原本赠送的全部拿回。
来源:广东融聚律师事务所 唐琳君律师 原创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