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琳君律师网

以专业的视角解读案件,以智慧的方式解决争议!

IP属地:广东

唐琳君律师

  • 服务地区:广东-珠海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0:00-23:59

  • 执业律所: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2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106807780点击查看

珠海中*景XX公司、珠海市XX*坑股份合作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唐琳君|时间:2020年08月17日|24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上诉人珠海中南景XX公司(以下简称景泽XX)因与被上诉人珠海市XX翁坑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粤04民初10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景泽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XX、张XX,被上诉人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温XX和委托诉讼代理人唐X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景泽XX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虽有瑕疵,但裁判结果正确,本院予以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第九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51200元,由珠海中南景XX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全站访问量

    126283

  • 昨日访问量

    64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唐琳君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