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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琳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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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唐琳君|时间:2020年08月17日|24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上诉人珠海中南景XX公司(以下简称景泽XX)因与被上诉人珠海市XX翁坑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粤04民初10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景泽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XX、张XX,被上诉人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温XX和委托诉讼代理人唐X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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