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琴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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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破产终止合同的赔偿

作者:张琴锋律师时间:2023年07月0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49次举报
2023-07-06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在上述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不得不终止,是基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而非劳动者过错造成的,因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相关法律知识:

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

(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

(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

(4)当事人死亡。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

(5)劳动者退休。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

(6)企业不复存在。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并后,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告终止。


主要从事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商业纠纷、银行金融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及刑事方面的争议解决业务,提供诉讼、调解、合规等方面的全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南京
  • 执业单位: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120********4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继承、债权债务、劳动纠纷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1320120********41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继承、债权债务、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