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晚间,一则讣告让人倍感惋惜。
2021年8月12日下午2时,创办了三家企业的青年才俊林先生,驾驶蔚来ES8汽车启用自动驾驶功能(NOP领航状态)后,在沈海高速涵江段发生交通事故,不幸逝世,终年31岁。
(讣告中有一处表述有争议,后文中会详细解读)
事故现场的照片显示,蔚来ES8追尾前车损毁严重,发动机盖已经完全掀起,A柱损毁,顶棚发生严重挤压变形,车辆左前侧和驾驶位车门变形严重,车辆的两个前轮均损毁。
事故曝光后,人们对蔚来智能辅助驾驶的安全性提出了质疑,对蔚来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十分关注。
本案中,因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尚无结论,我们无法确定具体责任。考虑到是追尾事故,故我们先假设前车无过错,后车全责,在不考虑保险赔偿的情况下,仅对蔚来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做学理探讨。
律师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林先生在开启辅助驾驶功能时出现交通事故,正常情况下,其近亲属肯定会要求交警部门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涉案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及与事故的关系进行鉴定。
依照鉴定意见的不同,分两种情况:
如果鉴定意见为:车辆因机械突发性故障或者设计、应用缺陷诱发事故。那么也就意味着涉案车辆存在质量瑕疵或缺陷,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作为汽车生产厂家的蔚来公司必然要对林先生的家人进行赔偿。
如果鉴定意见为:可以排除涉案车辆因机械突发性故障或者设计与应用上的缺陷而诱发事故的可能性。那么就要看蔚来公司在出售涉案车辆时,是否存在刻意夸大辅助驾驶的作用,是否隐瞒了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安全驾驶功能,是否明确了自动紧急制动功能发挥作用的条件等重要的技术信息。
如果有证据表明存在以上情况,那么就意味着蔚来公司对于产品的描述存在欺诈,而欺诈行为足以影响林先生的判断,诱使其做出错误决定,导致林先生过度信赖辅助驾驶,与事故发生存在因果关系,蔚来公司就需要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蔚来公司在销售过程已经如实介绍车辆各项性能,明示辅助驾驶只能辅助驾驶员,尽最大可能的避免交通事故发生,不能取代驾驶员,且该功能会受到天气、是否急转弯、路面是否湿滑等因素的影响,而且在车辆的《使用手册》以及历次系统升级中都进行了必要的提示,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蔚来汽车是否存在过度宣传?模糊宣传?
让我们回到某公司发布的这则讣告,其中写明的是该蔚来ES8汽车启用自动驾驶功能(NOP领航状态)。
对于这个表述,蔚来方面强调,事故中所涉及到的NOP领航功能并非自动驾驶,而是驾驶辅助功能。
据了解,ES8是蔚来的第一款量产销售车型,也是目前的旗舰车型,采用纯电动驱动,官方指导价为46.8——62.4万元。
而NIO Pilot自动辅助驾驶系统为选装配置,是由蔚来自主研发,搭载全球领先Mobileye EyeQ4自动驾驶芯片。支持超过20项辅助驾驶功能,支持远程车辆软件升级(FOTA)。
蔚来方面曾对这项技术寄予厚望,甚至连蔚来副总裁,都亲自为其站台宣传。演示在车内边吃东西边开车,而从其发布的小视频来看,他的双手都没有放在方向盘上。而这样的宣传也曾遭受网友诟病,认为“这是个不好的错误示范,如果有人模仿的话,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也很容易让人对NIO Pilot自动辅助驾驶产生误解。
据了解,目前国内并没有开放L3自动驾驶技术量产车的路权,蔚来的NIO Pilot/NOP系统属于L2级自动驾驶系统,仅能起到辅助作用,因此驾驶员在使用时要随时刻盯着路况,随时准备接管。
受限于目前的传感器配置与技术水平,蔚来的系统和其他L2自动驾驶一样,在前方有静止、缓行障碍车辆,道路标线不清晰、近距离加塞等场景下,均存在事故风险。
正因此,L2级自动辅助驾驶 ≠ 自动驾驶!
接下来,让我们看看蔚来的宣传文案。设计精美的宣传页上,对于“自动辅助驾驶”,是如何介绍的?
在这项技术的介绍页面,蔚来的文案注明的是“自动辅助驾驶系统”,不过通篇的英文翻译中并没有出现“Auto”的字样,同时也没有写明需要司机把握方向盘。
在蔚来ES8的介绍页面中,对NIO Pilot的表述是,“由蔚来自主研发,搭载全球领先Mobileye EyeQ4自动驾驶芯片”。“自动”的表述十分亮眼。
领航辅助的介绍页面显示,领航辅助是融合车载导航、高清地图、以及NIO Pilot自动辅助驾驶系统,在特定条件下,允许车辆按照导航规划的路径自动巡航行驶,标注了“特定条件”。
蔚来对Navigate on Pilot领航辅助功能介绍的末尾处,有一段提醒文字。但是文字的字体很小,其中写明“驾驶员仍然要全程握住方向盘、做好随时接管汽车的准备”。
对于蔚来汽车是否过度宣传,模糊宣传的问题,网络上也引发了热议。对此,某汽车节目主持人陈震曾在微博上表态,认为蔚来汽车在辅助驾驶配置上,并不存在过度宣传的情况,并截取了蔚来的多张宣传图片。
在陈震的微博中,晒出了“领航辅助使用须知”,说明了该功能是一种驾驶辅助功能,无法实现自动驾驶,仍需驾驶员始终将手放在方向盘上,随时准备接管车辆。并且,这项功能无法应对所有交通、天气功能。
对于陈震的公开表态,有网友并不认同。认为蔚来不过是在打擦边球。介绍里不该拿“自动”二字来宣传。
事实上,自今年以来,蔚来旗下产品曾被曝出涉及多起交通事故。
今年5月,在北京建国门内大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车辆前部损毁严重,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有网友反映,发生事故的车辆正是一辆蔚来ES8。
今年7月30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大道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一辆蔚来EC6撞击石墩后,车辆损毁严重并发生自燃,车主不幸遇难。
近年来,自动驾驶带来的安全隐患也引发了监管部门的重视。
8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下称“指导意见”),高度关注智能网联汽车的数据安全、自动驾驶安全等。
《指导意见》中规定,要加强自动驾驶功能产品安全管理。企业生产具有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产品的,应当确保汽车产品至少满足四项要求。
随着科技进步,推动汽车智能化是大势所趋,也是我国实现科技强国的必然需求,不过科技发展需要一个过程,购买有辅助驾驶功能汽车的朋友,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慎用辅助驾驶功能,而作为开发辅助驾驶技术的车企,更有义务做好宣传工作,普及辅助驾驶功能和自动驾驶的区别,杜绝演示驾驶汽车双手离开方向盘操作汽车的错误示范行为。